江苏省固体(危险)废物跨省(市)转移实施方案

2025-01-23 17:27:08 作者: 来源:

公示内容:3500吨委外飞灰(321-027-48)/1000吨废包装物(900-041-49)跨省转移实施方案

公示时间:2025年1月15日-2025年1月21日(共计7个工作日)

联系人:居工

联系方式:15961043529
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需署镇上姓名,单位需加盖公章。


附件:

兰溪转移方案.pdf

江西自立转移方案.pdf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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